service中文意思


服务概念释义
服务一词诞生于近代,由日语中的"service"音译而来。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随着孙中山等人东渡日本,"服务"一词及其内涵传入中国。毛泽东同志于1944年9月的即兴演讲《为人民服务》,将服务概念推向新的高度,并使其在各行各业广泛应用。
服务在不同学科的阐述角度不同。通过归纳,以下四点成为服务概念的共识:
服务对象:他人
服务性质:劳务
服务代价:有偿或无偿
服务结果:满足他人需求或使他人受益
其中,"使他人受益"是服务与其他行为最本质的区别。
纳税服务的内涵
纳税服务定义
纳税服务是一种服务形态。现有的定义主要涵盖行政意义和学术意义两个方面。
税务机关关于纳税服务的界定
税务机关的现行文件将纳税服务定义为: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提供的全方位服务。
学术界对纳税服务的内涵研究
学术界对纳税服务的内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从结构角度:纳税服务属偏正结构,学者大多将其定义为"为...提供服务"。
从主体和内容角度:纳税服务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少数学者认为应分为三类。
从客体角度:纳税人范围基本等同于人民、公民、居民。满足纳税人需要的活动均可视为纳税服务。
从服务边界角度:纳税服务属于税务管理的一部分,特指税收宣传和税务咨询。
笔者对纳税服务的定义
综合各界观点,笔者认为纳税服务应视为一个词组,其广义和狭义定义如下:
广义纳税服务:政府和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体,为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合法权益而提供的劳务。
狭义纳税服务:税务机关为帮助纳税人了解和遵从税法而开展的各项工作。
纳税服务的外延
服务与管理
纳税服务与税务管理往往联系在一起。但本质上,管理侧重于"照管并约束",而服务侧重于"满足需求"。二者存在一定差异。
纳税服务的边界
厘清纳税服务的边界至关重要。纳税服务的范围受到法律法规、公共产品理论和专业机构作用等因素的制约。

从税收遵从理论视角审视纳税服务边界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提出的税收遵从行为模型 (BISEP 模型),纳税人对税收遵从的态度可归纳为四类:

  • 自愿遵从者: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 努力遵从者:意图遵从但偶尔失误。
  • 被动遵从者:虽不愿遵从,但受到税务机关监管而有所收敛。
  • 故意不遵从者:明知故犯,蓄意逃避纳税。
  • 基于此分类,纳税服务主要针对第一类和第二类纳税人。对于第三类纳税人,则可通过服务手段引导其向自愿或努力遵从者转变,但成效有限。而对于第四类纳税人,则需借助税务检查、执法强制等纳税服务之外的措施加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