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位的正确写法图片 牌位的书写


祭祀仪式中立牌位及制作引魂幡的指南

一、为亡父立牌位

在为已故的父亲设立牌位时,若其同辈或更上一辈的人仍在世,应尊称“先考”。避免直呼父亲的名字,而是在姓氏后加“公”字,名字前加“讳”字。例如,若父亲名为张三,牌位可如此撰写:“先考张公讳三府君灵位”。若家族中无辈分更高者,可将“先”字改为“显”字,以示其在家族中的尊贵地位,如:“显考张公讳三府君灵牌”。字体应适中,稍大一些。再写上生卒年月日时,字体宜小,置于两侧。若空间不足,可写在背面。写上“孝子某某恭立”以示敬意。

二、为亡母立牌位

为亡母设立牌位时,若同辈或上辈人尚在世,应称其为“先妣”。如亡母名为,父亲为张三,牌位可写为:“先妣王氏秀芝之灵位”,“孺人”意指年少时的女性。若无在世长辈,应改为“显妣”,并可在“孺人”前加“太”字。

三、子孙为祖先立牌位

子孙为祖辈立牌位时,需根据辈分相应调整称呼。如孙子为爷爷立牌位,需在父母皆不在世时方可。

四、夫妻互立牌位

若夫妻无子女,丈夫名张三,妻子名,其牌位可写为:“故夫张君之灵位”及“故妻王氏之灵位”。如有子女,则添加称呼和敬意之词。

五、制作引魂幡的注意事项

制作引魂幡时需保持之心。使用正楷字体,工整书写。选用七张或九张大白纸(取长久之意),对折多次并合理裁剪,制作出符合传统的引魂幡样式。引魂幡上部若为重孙的老人使用或有喜庆之意,可加入红色部分以增添喜气。具体剪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