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是谁提出的 主张无为而治的时期
大道至简,故而,老子所教之“无为而治,行不言之教”,深含古圣人的智慧。前半句,言明古圣人的行为举止皆为无为,少言。言多必失,非但失却个人尊严,更易为他人带来困扰。正如老子所揭示的先古现实,虽已成理想之境,但其理念仍为后世所尊崇。
从现实层面来看,老子曾言:“治理,莫非无智乎?”那些身居高位之人,是否可不必自作聪明,滥用权力?学识渊博之人,是否可不必总欲有所作为?我们却常常人为地使世界变得愈发复杂。深究其因,乃是人心复杂化所致。荀子所提之“人性本恶”的观点,实则蕴含深意。
宇宙广袤无垠,资源丰富多样。但人类之能力有限,故资源于人类而言实属有限。有限的资源导致人们相互争夺,争夺之中便产生了机心、手段与智谋的较量。如此一来,世界便被搞得混乱而复杂。熵值递增,内耗愈加严重。或许,毁灭地球及人类的最大可能便在于我们自身的争斗与内耗。老子之主张无为,实乃出于对人类最终命运的深思熟虑。
然世人常误解老子之主张,以为其倡导消极避世。实则不然,老子之见地远超常人。老子之言:“天地视万物如刍狗,圣人视百姓如刍狗。”此言之下,揭示了天地与圣人对待万物与百姓的平等心态。其主张道法自然,道无分别心,无对立之境地,如是非、美丑、善恶、爱恨等情感皆为自然流露。庄子承其衣钵,更将其思想发扬光大。
西方之罗马时代,西赛罗亦曾提出人之行为应遵循自然法之理念。此理念与老子之思想相通——天无偏爱,无鄙视之心;法面前人人平等,公道正义为其本色。然将平等、公正之理念具体化为法律条文,再将其应用于具体事物时,却往往遭遇重重阻碍。人类思想日益复杂,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方式和诉求,这使律之实施愈发困难。
为求解决此悖论,法律条文愈发细密,然而新的问题与漏洞也随之而生。我们的先民无需法律亦可解决之事,今人却难以应对。寻找适用之法已非易事。老子的智慧告诉我们:“大道废而后有仁义,智慧生则现大伪。”我们应当抛却世俗的聪明智慧,追求自然的平和与真淳。
诸如职称评定之事,或许初起于大学,然今已普及至各行各业。为求公平而设之标准日益繁复,有时甚至显得滑稽可笑。职称从教师扩展至专业领域各角,人们对照标准逐一落实以求晋级。此举本非求知之本意,却已变味为一种学问与学问之外的追求。我们应反思并回归事物之本源与初衷。
我们常因制造过多束缚而自困其中。老子曾言:“学日益而道日损。”我们应深思此言背后之哲理。忙碌之余我们应反思:我们所追求的究竟为何?莫让作为本身偏离了初衷与本意。王安石变法本意图强,然不肖之徒乘机而入、者有之;交通法规之实施本为安全、便利与畅通,然有些地方却以罚款为目的设障者有之;不作为之风亦盛行于世——上有下有对策者屡见不鲜。
无为而治虽为老子之理想状态而非现实所及但其在现实中的积极意义仍不可忽视:倡导人们追求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是我们在面对现实时应持续思考与实践的课题所在之道贵在得其要领而行于实际之中也需不断调整与完善以适应时代之变迁也需以之为鉴戒以避免走向极端也需以此为指引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与人类进步之路也需以此为基石以实现我们的共同理想也需以此为方向以不断推进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应始终保持对道家思想的尊重与理解不断深化对其的理解与实践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社会与生活之中去也需以此为动力去探索更多未知的领域去实现更多不可能的可能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去迎接更加光明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