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充足率越高越好吗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昨日,在141家非上市险企(包括71家寿险公司和70家产险公司)中披露的2018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里,超过一半即80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滑。其中,长安责任、中法人寿等4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更是低于120%。
面对这样的数据,不少消费者可能会产生疑虑:投保的保险公司是否有可能破产呢?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确实有可能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针对寿险公司,《保险法》第九十二条对人寿保险的履约问题有着特殊说明。一旦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遭遇依法撤销或破产的情况,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会转让给其他同样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依法申请破产,那么消费者所持有的人寿保险保单效力原则上不会受到影响。
那么,是不是说偿付能力指标越高就越好呢?业内人士指出,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是反映保险公司资本匹配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并非越高越好。过高的偿付能力可能意味着公司发展速度减缓,资本金闲置等问题。对于投保人而言,不能仅凭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来判断产品的优劣,同时对于长期低于监管红线的风险也要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