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之下指的是什么木
讲述冯梦龙《醒世通言》中的《玉堂春落难逢夫》故事,可谓引人入胜。这故事后来还被编成了戏曲《玉堂春》,描绘的是明朝正德年间,礼部尚书的儿子王景隆与京师名玉堂春(又名苏三)的恋爱、落难、重逢的曲折经历。
苏三原名周玉洁,是山西大同人,自幼父母双亡,命运坎坷,后被卖到北京的一家高档院。她排行第三,因此改名苏三,而大家熟悉的玉堂春便是她的花名。
苏三与王景隆公子一见钟情,两人情投意合。王景隆为苏三挥金如土,但半年之后钱财散尽,被院赶出,二人离散。后来苏三被卖至山西省洪洞县富商沈燕林为妾,却陷入一场毒杀亲夫的冤案。
王景隆已担任山西省八府巡案,在巡查至太原府时发现苏三一案。他传谕将苏三解往太原府复审,苏三途中被带上“行枷”。
苏三被解至太原府接受三堂会审,主审官竟是她的旧情人王景隆。苏三在公堂上揭露了皮氏与赵监生的及毒杀沈燕林的真相。经过一番审理,终于为苏三洗清,枉法的县官和奸夫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苏三与王景隆最终团圆,故事以喜剧收场。
故事讲完后,我们透过苏三所戴的刑枷和她所受的,来明朝时期的手段。
先说“刑枷”,这是古代的一种,分为死、徒、流等不同等级,每种枷的重量也各不相同。历史上多用木头制作,一般不用铁枷。但那些沉重的铁枷几乎能将人压死,据说唐朝的来俊臣就曾使用过。
“锁”也是的一种,分为锁和锁链,苏三起解时脖子上还带着。而“打板子”在古时称为“笞刑”,大板子是逼供用的,小板子则是处罚轻微犯的。
“鞭刑”使用的是用牛皮制成的,长达四尺八寸,打在人的身上会造成极大的痛苦。而“拶子”是一种专门用于女犯的,夹犯人的手指,给犯人带来极大的痛苦。
“夹棍”是南宋时期出现的,用木棍犯人的小腿肚子,使犯人疼痛难忍,甚至危及生命。“脑箍”是一种用绳子勒紧犯人头部的,这种刑罚使犯人痛苦不堪。
古代司法的一大特点是逼供,这种审讯方法成为数千年的传统制度。在的折磨下,犯人往往无法坚守真实情况。制造大批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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