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管理规范手册:公司钥匙及作业流程作业指导书

一、工作指引

1. 目的及宗旨

目的在于清晰定义钥匙管理工作的职责与规范,通过标准化操作避免因钥匙的错发、错借、丢失等问题所引发的公司资产损失,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及管理秩序的井然。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公司各服务中心对业主钥匙的收发管理、公司类钥匙的收发及借用管理。

3. 职责划分

3.1 服务中心钥匙管理员(专职或)负责项目各类钥匙(包括业主钥匙、门禁卡、车库蓝牙卡等)的全面管理;

3.2 工程维修部主管负责监督设施设备钥匙的领用及借用审批工作;

3.3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监管消防设施的领用及借用审批工作;

3.4 客户服务部主管负责门禁卡领用的审批工作;

3.5 服务中心前台客服专员负责核对借用人身份,确保借用的安全性;

3.6 领用人员需对所领用钥匙的安全保管负责。

4. 操作流程与管控

4.1 钥匙接收流程

4.1.1 项目接管验收时,钥匙管理员需根据移交清单仔细核对并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台账。对于设施设备机房及箱体钥匙,需由工程维修部接管验收人员逐一核对。如有特殊情况导致钥匙短缺,需在相关记录中注明原因并留存相应手续以备查验和追溯。若业主分户钥匙短缺,需及时对接开发公司并安排施工单位更换锁芯。

4.2 业主钥匙交付流程

4.2.1 业主验房时,工程维修部验房人员需凭《交房作业指导书》流程中的相关单据到钥匙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并进行登记。

4.2.2 交付钥匙时需严格核对业主各项手续,包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入住手续是否办理完毕等,确认无误后将钥匙交予业主并做好交接记录。若因特殊情况无法交付全部钥匙,需向业主说明原因并请其签署《钥匙暂存承诺书》。补领后需请业主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并在记录中备注补领情况。

4.3 钥匙借用与公共设施设备领用

4.3.1 服务中心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钥匙时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施工单位及售楼部人员借用需指定专人登记后方可借用。丢失或转借他人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借用人承担;所借钥匙必须当天归还。

4.3.2 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公共设施设备钥匙的部门需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由相关主管审核后方可领用,并对该钥匙的安全保管负责。特种设备钥匙的领用需由持证人员办理并严格把控审批流程。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配置项目管理钥匙。

5. 相关文件与记录

5.1 《钥匙托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作为管理依据;

5.2 《钥匙明细表》、《业主钥匙交接记录表》、《钥匙借用登记表》、《钥匙领用登记表》等记录表格用于日常管理工作的记录与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