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物流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各项决策、工作部署、领导指示及交办工作的执行流程,确保公司政令畅通,决策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第 工作原则

一、领导负责制原则。所有督办工作需置于公司领导的有效控制之下,相关督办事项需经领导审批后方能立项。行政需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涉及重大问题需请公司分管领导出面协调。督办结果在上报前需经分管领导审核。

二、分流承办原则。行政需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开展工作,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或代替职能部门的工作。对于督办事项,需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下达至具体承办部门。涉及多个部门的督办事项,需明确牵头负责的部门和负责人,其他协办部门需配合做好工作。

三、实事求是原则。督办工作中需全面了解和反映工作的实施情况,避免形式,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第四条 督办工作由行政归口管理,负责督办事项的计划、、协调、监控和报告。

第五条 督办内容

一、公司领导的重要批示;

二、公司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

三、公司会议决定的各项任务;

四、来文的处理办理情况;

五、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督办事项确定后,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封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第七条 对于领导的重要指示、决策部署的落实,需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实施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未落实的查原因。对于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 各部门对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需在规定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并按照要求写出专题报告。行政需及时检查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第九条 对于各部门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公司将进行通报。对于贯彻落实好的部门,将总结经验并推广;对于贯彻落实不好的部门,将查明原因并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督办事项需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做好情况反馈工作,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

第十一条 行政根据公司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领导指示及交办工作提出督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及负责人、办结时限和具体要求等,并经承办部门和负责人认可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督办计划后,由行政向承办部门发出《督办通知书》。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交办。交办时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涉及多个部门的联合办理事项由具体承办单位确定相应的协办单位。

第十 承办部门需及时将落实情况报行政。行政定期汇总承办落实的情况并编制督办报告报领导审阅同时将领导的意见及时反馈至承办部门监督承办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督办事项办结后行政需按照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各种有关的文字资料如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负责解释自公司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执行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后续制度(会议管理及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会议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制提高会议的行政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详细内容如下:……(附会议管理流程图)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的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保障公司员工正常办公控制公司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特制定本规定详细内容如下:……(附办公用品发放流程图及个人资产领用登记卡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