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与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效率,确保生产线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

三、职责

1. 各部门负责和实施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

2. 特定负责人负责验收设备设施的检修结果,确保设备设施在检修完好后才能重新投入生产。

3. 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设备设施的检修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检修工作。

四、工作程序及管理内容

1. 设备维护保养原则

公司的生产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和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应遵循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不断提升。生产部门在制定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

2. 设备的检修

(一)日常检修:由当班设备操作工在生产间隙进行。按照规定的日检、周检项目进行,由包机责任者逐一检查修复。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处理。检修完毕后,需进行全面检查并试车运转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因日检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主要设备的定期检修: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编制年、季、月主要设备检修计划,并纳入公司生产计划。大型机械设备等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修和检查。主要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计划时间进行,检修后要进行严格验收并试运转,相关记录必须完整保存。涉及的材料消耗定额和大修费用需专款专用。若需调整设备大修计划,必须经生产总监及公司主管批准。设备大修由综合保障部实施并进行验收工作。对于计划外的设备检修申请,需经生产总监批准后执行。在生产与维修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需包含检修项目、期限、责任人等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