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一下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近日,苏州市颁布了安全生产条例,条例内容令人眼前一亮,尤其是对于我们安全从业者来说,看到了众多实在的利益和机遇。

让我们来探讨其中几条引人关注的条款。

第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加强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的建设,这可谓是苏州的创新之处。如何推动这些建设的实施,将成为未来工作的关键,而这也是一个颇具地方特色的。

条例第十条规定,各级应按规定加强安全教育体验馆、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安全生产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这些基地的建设运营,预示着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培训教育基地诞生,这也或许是一个创业的良机。

更为重磅的条款出现在第十五至十七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企业需按照规模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较于旧规定,此次条例对于安全人员的配备要求更为严格,如企业人数达到一定程度,就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还需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一规定无疑为安全从业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法规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保障。

第二十六条则针对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教育培训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服务的机构,规定其应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也意味着注安师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逐步成为行业的主力军。

而第三十二条更是鼓励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专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这也鼓励更多的人去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开辟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