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设备目录2024


公告

2024年11月1日,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对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振兴煤矿进行了现场监察。经查,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图纸行为,隐瞒了三水平3层五段安装工作面的真实情况,这严重违反了《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

2. 作为高瓦斯和有粉尘危险的矿井,该矿在三水平3层南一段回风下山开拓工作面进行作业时,使用了钢丝绳牵引耙装机。这种设备已经被列入《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第2项规定的淘汰设备名单。

鉴于上述严重问题,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于2024年11月19日对振兴煤矿下达了停产整顿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经过整改,该矿的重大隐患已经得到整改并验收合格,现恢复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特此公告。

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