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设计建筑统一标准2019


民用建筑按照使用功能主要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居住建筑进一步细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关于建筑高度的分类,当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时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超过这个高度且不超过100米的建筑为高层民用建筑。一旦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就被定义为超高层建筑。这样的划分是基于建筑的高度。

除了骑楼、连接体等设施,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建造。这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设施如支护桩、地下室等,以及地上设施如门廊、连廊、阳台等。

对于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需要符合特定规定。例如,在人行道上空,不得突出某些建筑构件,如凸窗、窗扇等,其深度也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任何建筑突出物都应与建筑本身结合牢固,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雨水等。

交通功能连接体的净宽设置有一定的规定。而室外机动车停车场应满足排水要求,其出的设置也需符合特定规定。

建筑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标准,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净高不应低于2米。避难层、架空层的净高也有明确规定。

关于台阶设置,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和高度都有明确规定,并采取防滑措施。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少于两级,超过一定高度时,应采取防护设施。

阳台、外廊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的坚固度、耐久性和高度都需符合标准。住宅等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攀爬的构造。

楼梯的设置也有详细规定,包括扶手、踏步级数、净高等。变形缝、窗、天窗、门等的设置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屋面设计应考虑坡度、防水等问题。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应符合规定。严寒地区的建筑应设自然通风道或通风换气设施。无外窗的浴室、厕所、卫生间应设机械通风换气设施。公共卫生间宜设置机械排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