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21


一、甲类车间门口应使用防爆静电释放装置,以符合《防止静电通用导则》(GB12158-2006)的规定。

根据第6.1.10条的规定,为消除属于静电非导体物料的静电,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静电消除器。在静电危险区域,必须使用具备防爆功能的静电消除器。

二、对于受电柜的电气线路,必须遵循《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的要求。

第7.1.1条规定配电线路的敷设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与场所环境特征相适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应力等。特别要注意电气线路拖地敷设的方式,需确保其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特征相匹配,并能够承受各种潜在的压力。

三、储罐的氮气旋启式止回阀安装位置需按照《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T 3012-2011)的规定进行。

第10.4.2条明确指出,旋启式止回阀应优先安装在水平管道上,或安装在管内介质自下而上流动的垂直管道上,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四、配电箱的出线孔必须进行封堵,以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中第7.1.2条的规定。这旨在防止外部因素如水、固体物、机械性损害以及日光辐射等对配电线路造成损害,确保配电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五、为确保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应急5号令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以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和其他安全隐患。

六、自救呼吸器的放置位置需醒目,以满足《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的8.2.2条规定。高层宾馆的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并确保其放置在易于被注意的位置或设置明显标志,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取用。

七、电缆的外绝缘层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防止老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中规定,电缆的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特别是外绝缘层的老化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八、脚手架的搭设需遵循《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的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单、双排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与施工进度相匹配,一次搭设的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若超过此高度而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以确保施工安全。

九、为确保施工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中强调了对保险绳的管理。特别是保险绳末端的坠块落地问题需要得到及时处理。在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保持张紧悬垂状态,以防止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