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
兰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委获悉,《兰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年1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该《办法》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原则、相关部门的职责、设置申请流程、设置期限以及设置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是经过严格审批的,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申请者若需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指任一边长四米以上或者面积十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需提交包括设置申请表、平面位置图、设计效果图等在内的相关材料,经过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审批流程。
对于临街建(构)筑物的外墙设置多个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情况,设置人有权进行个性化设计并集中申报。而对于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需在设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表、设置位置示意图及整体效果图等材料进行备案。
《办法》也对户外招牌设施的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任何设置都不得建筑立面的特征,也不得超出建筑物的用地范围。在设计、施工、安装、维修以及安全检测等方面,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标准。特别是对于使用电子显示装置的招牌设施,需要科学控制声音、亮度和使用时间,确保与所在区域的灯光环境氛围相协调,避免产生噪声和光污染。
户外招牌的设置还需与相邻招牌保持高度、形式、色彩的和谐统一。对于拥有多个临街立面的商家,每个临街立面只允许设置一块招牌。商业连锁店、邮政、通信、金融等商业机构设置户外招牌时,可根据其独特的商业风格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