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新率综合计算法


前几期的文章,我们探讨了民企在面对国企收购时如何展现自身企业价值的问题。

在其中,我们详细讨论了资产的问题。关于实物资产和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部分,通常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收益法评估结果却常常成为双方讨论的焦点。

这主要是因为收益法涉及的往往是对未来的预期收益,而企业主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往往包含了许多主观判断。在这里,我想再次强调,评估师作为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应该根据资产的材料数据等去给出合理的评估结果。

其实,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在收购、破产等场景下,都会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而在这些场景中,评估师需要运用多种评估方法。

今天,我们通过讲述一个真实的企业价值评估案例,来深入了解评估师是如何进行工作的,以及不同的评估方法应该如何应用。这个案例来自第005期的德誉评估。

这是一项企业价值评估的项目,某公司拟将对子公司(A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于是寻求评估师对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A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和复合肥的生产及销售,拥有两条生产线。新生产线尚未启用,但计划接替老生产线。考虑到A公司体量较大,业务表现良好,涉及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众多,评估师决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由四人组成,分为两组进行工作。一组负责账务和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完善申报数据并收料;另一组负责与A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接访谈,了解公司发展方向及未来年度预算,预测销售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在资产盘点和分类的基础上,评估师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关于资产基础法,它是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来评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师对各类资产如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例如,针对固定资产,评估师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于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则采用基准地价修及市场法。在收益法方面,评估师通过核对历史期的关键指标如收入、成本、利润等,结合访谈记录及与A公司财务和总经理的沟通,预测未来收入、成本及费用等基础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价值评估已成为国际评估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除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外,还有基于市场可比公司的相对价值法。随着投资分析理论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日趋完善。

虽然资产基础法能够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但它更侧重于衡量企业实物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与会计准则紧密相关,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它可能无法全面反映持续经营企业的整体价值或整合效应。

在运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价值评估时,应该结合其他方法如收益法等综合考虑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