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和发货人一样吗
深度解析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托运人与相关责任
在海上货物运输领域中,托运人,也可称为“货主”,英文表达为“consignor/shipper”,是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的关键一方。这位与承运人缔约的人可以是货物的真正拥有者,也可以是货物的管理人,如代储、代发运的货易货栈等。其主要是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准确无误地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在《国海商法》中,托运人的定义更为详细和明确。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二是本人或委托他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关于托运人的责任,有几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1. 托运人需适当提供与运输有关的文件,但承运人没有核查这些文件是否准确或完整的义务。
2. 在满足运输合同的所有义务条件下,托运人拥有一定的货物控制权,如货物提回、中止运输、更换收货人或要求退货等。但这些行动不得损害承运人或其他托运人的利益,并且应由托运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再来看发货人,其英文对应的是“consignor”。发货人主要是办理货物托运手续的人,他可以是货主本身,也可以是受委托的代理人。关于发货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办理与货运相关的必要手续。
2. 确保货物的妥善包装,并准确描述货物状况。
3. 使货物(包括发货人的集装箱和托盘)处于适合运输的状态,包括装载、操作、积载、绑扎、加固和卸载等。
4. 向承运人提供与货运有关的必要信息、指示和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