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招加油员上一休一


2020年的国庆节与中秋节巧遇,假期延长一天,形成了连续8天的长假,随着缓解,外出旅游的人数显著增多。预测显示,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的出行高峰期总流量将达到4.08亿辆次。而在这一连串的假日背后,全国各加油站的业务量急剧增长,加油员全员上岗,无一请假。

关于2412工作制的加油站员工在8天放假时间应获得的加班工资报酬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2412工作制意味着员工上一天班后休息一天,即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每天都有出勤。

在2020年的国庆中秋长假中,包括法定假4天和调休的4天。其中10月1日至4日为法定休假日,5日至8日为调整后的休息日。

一、加班费计算

以甘肃省庆阳市西郊某加油站的某加油员10月份全勤为例,计算其在国庆中秋8天放假期间的加班费:

排班及出勤情况为:9月30日至10月9日。

法定休假日(1-4日)上班时间共48小时;休息日(5-8日)上班时间也是48小时。以该加油员月工资标准为基础,计算出其每日和每小时的工资。然后按照法定休假日300%和休息日200%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得出该加油员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的加班费总额。还计算了其在10月份的其他休息日和工作日的加班费。

二、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实际状况

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普遍实行2412工作制,但加油员的劳动时间存在违法行为,考勤也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虽然每月有固定的班次,但实际的劳动工时严重超出法定标准。单位在节日期间支付的加班津贴远远低于应支付的加班费。

考勤管理方面,虽然各地分公司实行同样的工作制,但考勤作假的方式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按小时记录,有些地方则通过简单的记录方式糊弄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单位实际上没有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休息日的加班费以及法定休假日的加班费。即使有节日支付加班津贴的规定,其金额也远远低于应支付的加班费。

三、应支付与实际支付的差距

以某加油员为例,单位在节日期间应支付其8天的加班费达5700元,但实际上最多只支付840元。整个10月份,应支付的加班费为11334.6元,实际支付的最多也只有840元。

这种情况让许多加油员感到疲惫和辛酸。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也对劳动法律制度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使得许多人对企业的“重人本员工发展”理念产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