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概念名词解释


江西省关于颁布《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用水定额》第二部分相关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发布通知,正式颁布《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用水定额》第二部分的相关规定。该通知旨在规范江西省内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等领域的用水行为,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下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文件编号:赣府发〔XXXX〕XX号

尊敬的各市、县(区),省各部门:

现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用水定额》第二部分的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次制定的用水定额涵盖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等多个领域,对于推进我省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与范围

本文件是对江西省用水定额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旨在规范江西省所辖范围内的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等领域的用水行为。本文件适用于相关领域的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节水管理、取用水计划管理、节水评价、水预算等。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本文件应用过程中需要引用的相关文件,包括经济行业分类、节约用水术语、用水单位水计量配备和管理通则等。

三、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对用水量、常规水源、非常规水源、再生水等术语进行了定义,并对服务业用水定额、建筑业用水定额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详细解释。

四、定额应用说明

对通用值、先进值以及建筑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应用进行了说明,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定额。

五、节水管理要求

对用水计量、用水统计、节水配备、节水宣传、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管理以及非常规水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特此通知。希望各级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确保江西省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