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薪级工资一览表
好消息!工资上涨!
近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财政厅联合发布,自7月1日起,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将得到提升,同时离休人员的离休费也将有所增加。
具体涨幅如下:
1. 公务员职务工资及级别工资显著提升 - 职务工资每月最高可增加1145元,达到9280元;级别工资每月最高提613元,达到7109元。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受益 - 岗位工资标准项目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每月最高可提升1160元,达到6010元;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也相应提升,最高可达5910元每月。
3. 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加 - 省部级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每月增加1700元,而乡科级及以下人员每月也将增加400元。专业技术人员则根据不同级别,每月增加的离休费在400元至820元不等。
详细标准如下:
工作人员:
- 职务工资标准将有大幅度提升,起点标准将介于每月640元至9280元之间。
- 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也将有所提高,具体从每月1130元至7109元不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岗位工资标准和薪级工资标准都有所提高。例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将从每月1390元提高到6010元;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则从每月1390元提高到5910元。薪级工资的调整也相应增加。
- 义务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标准也有所调整,具体为每月从1675元至6665元不等。
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 行政管理人员根据级别不同,每月增加的离休费在400元至1700元之间。
-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职务不同,每月增加的离休费在400元至82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