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最后去哪了


优秀会计与普通会计的显著区别在于,前者具备前瞻性的财务规划能力。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不仅要精于计算,还需具备高度的警觉性。特别是在处理未分配利润的税务问题时,许多企业老板存在误区,认为只需缴纳5%的企业所得税后,分红便无需再缴款。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今天,我们重点探讨一下未分配利润的相关问题。

未分配利润是一个累积数,反映的是公司从成立至今的累计盈利情况。这其中的“钱”并非都能直接分配给股东,因为部分金额可能只是应收账款或已转化为存货、固定资产等。真正可供分配的金额,还需参考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

关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以下几种主要方式: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将部分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法定盈余公积。

2. 转作实收资本:若股东为自然人,此操作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 分红:自然人股东在分红时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 注销公司时处理:未分配利润确认为股息所得,自然人股东同样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作为会计人员,必须密切关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提前进行精心规划。过高的未分配利润而未及时分配可能会引发税务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策略和建议:

调整未分配利润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 发放工资奖金:为股东发放一定额度的工资奖金,通过缴纳五险一金来减轻税务负担。

2. 让股东家人担任公司职务:如董事或助理,为公司提供建议和支持,同时增加合法收入。

3. 一次性辞退福利:合理把握离职金的发放标准,部分金额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 确认坏账:将无法收回的坏账转为营业外支出,降低未分配利润。

5. 无票支出处理:对于某些无的业务费用,可以正常列支在账目上,并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股东分红的会计分录,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事例:

计提分红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付股利。

支付股利时: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及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