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可以盖个体户的章吗
新电子税局操作指南
人在新电子税局中需进行两项关键操作,即“三方协议签订”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这两项操作在新电子税局中并无固定的操作顺序,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完成。请各位人注意,如在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存款账户账号的报告。
那么,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新电子税局中三方协议签订的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吧:
【一】存款账户报告详解
第一步: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模块,然后选择“综合信息报告”中的“制度信息报告”,再点击“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第二步:在页面上点击“新增账户”,并填写所有待填写的信息。
第三步: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确认,即可完成存款账户账号的报告。
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存款账户账号的报告,并在提交后出现“账户逾期报告提醒”,请人核对账号是否正确,无误后点击“确定”以完成报告。
以下为操作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1. 选择“行政区划”时,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行位于上海市,则选择开户行所在的区;若开户行不在上海市,则选择开户行所在的省份。
2. 若开户行为地方城市银行,可选择城市商业银行,并在“开户银行”中选择具体的网点。
3. 若“行政区划”和“银行行别”都选择正确但仍无法选择开户行网点,建议人咨询开户行。
4. 在选择账户性质时,选择“基本存款账户”,“首选缴税账户”和“一般退税账户”默认选择“是”。
【二】三方协议签订指南
第一步:完成存款账户的添加后,点击“立即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跳转至三方协议签订页面。或者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进入,点击“新增”。
第二步:在签署三方协议的界面,选择“行政区划”、“银行行别”、“开户银行”、“缴款账号”,并勾选“我已阅知《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详细内容”,然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点击“提交验证”,系统将自动生成三方协议号,并跳转至“验证通过”页面,表示您的三方协议已签订完成。
对于特殊情况的一些注意事项:
1. 若原有三方协议已被作废需重新签订,银行系统可能会提示已有有效三方协议,此时人可通过“三方协议签订”查看之前的协议号,并与开户银行核实后,复制至“三方协议号”,然后尝试提交验证。
4. 若因网络原因导致签订失败,如人名称与缴款账户名称不一致(非更名情况),或独立本市分支机构使用总机构账户签约等情况,则需要打印纸质三方协议,加盖印章后至开户银行线下办理。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若没有对公账户,可以使用经营者个人储蓄银行账户来签订三方协议。在操作过程中,账户名称需改为经营者姓名,账户性质选择“个人储蓄账户”,并在签订三方协议时,“缴款账号名称”也要改为经营者姓名,“缴款账号”则是个人储蓄银行卡号,“批扣标志”选择税批扣。保存成功后,请打印《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的纸质版,至开户银行线下办理。线下办理完成后,人可通过相关路径查看三方协议的签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