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庙会通知怎么写
关于农历三月初一及三月十八的传扬民俗活动公告
尊敬居民朋友们:
近日,为延续传统文化的光芒,进一步打造安全、有序的庙会秩序,我镇进行了严格规划,制定了多项条例以确保民众安全、舒适参与民俗活动。具体通告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场所涵盖了以下路段及地区:兴民路(由昌盛路至姜高路段)、昌盛路东段以及康居路东段(从兴民路至野徐中路)。
二、对于野徐中路全段(从城大道至姜高路段)、野徐中路西侧以及东风路等区域,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设置摊位和占道经营。
三、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所有摊位将由部门统一安排。摊主需遵守相关法规缴纳费用。任何人不得私自规划摊位或强占他人摊位。
四、农历三月初一与三月十八,两大摊位活动各有不同的认购时间,请各市民严格遵循。其中,三月初一摊位的认购开始时间为:XXXX年3月21日08:30;三月十八摊位开始时间为:XXXX年4月9日08:30。认购地点在野徐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一楼。每位认购者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每张身份限购两个摊位(每个摊位约为2米),且已认购的身份不得重复使用。
五、所有参与庙会活动的商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食品必须新鲜且卫生。
六、严禁个人私自售卖摊位或强行收取摊位费。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处以罚款。
七、在庙会期间,所有经营者必须听从管理部门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不服从管理和安排的商家,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此通告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并严格遵守。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庙会活动一定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
野徐镇
XXXX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