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C PQC OQC IPQC有什么区别


一、原料进厂检验

一、原料进厂检验的三个步骤:

1. 库检:检查原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实际相符,这一步骤通常由仓管人员完成。

2. 质检:对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等特性进行检测,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应的检验规定,一般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

3. 试检:取小批量的原料进行试样生产,检查生产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的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来料处理方式:

1. 标识:在外包装上标明“不合格”,并将其堆置于“不合格区”或挂上“不合格”标识牌等。

2. 处置:可采取退货、调货或其他特采的方式处理。

3. 纠正措施:对供应商提出相关要求或建议,以防止批量不合格的再次出现。

二、紧急放行与特采机制

1. 紧急放行:因生产急需,在检验报告出来之前需要使用某些物资,这时可采用紧急放行的方式。但需留样检验,并对所放行物资进行特殊标识并记录,以便需要时进行追踪。

2. 特采:若从非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物资,应加强检验工作。对于检验不合格但经过挑选或修复后可以使用的物资,可采取特采措施。

三、不合格品的损失与关注点

需特别关注不合格品所造成的损失,损失程度会因发现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在投入阶段发现,损失成本为1元。

2. 在生产阶段发现,损失成本为10元。

3. 在客户手中发现,损失成本可能高达100元。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至关重要。

四、质量检验与控制

1. IPQC的检验范围:

(1) 产品:包括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

(2) 人员:对操作员工的工艺执行质量及设备操作技能进行监督。

(3) 设备: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负荷程度。

(4) 工艺、技术:评估工艺是否合理,技术是否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5) 环境:确认环境是否适宜产品生产需要。

2. 工序产品检验: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产品特性,检验方式可灵活调整。常见的检验方式包括质检员全检、抽检以及员工自检与互检等。也可结合多种方式进行检查,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但需注意检验成本的控制。

五、成品出厂前检验

在成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以确保产品出厂时达到零缺陷,客户满意零投诉的目标。检验项目包括成品包装、标识、外观以及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查。批量合格后方可放行,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返工或返修,直至检验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