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对房东坏处
今天,我注意到一起房东与托管公司之间的诉讼,其情节与以往所见颇为相似。
托管公司以常规操作手法从房东手中接管了一套房产,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房租。而后,该公司又将这套房源年租给租户。在应付给房东下一期房租的时刻,托管公司却突然消失,不知所踪。
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托管公司会以低价转租的方式再次出租这些房产,并通常要求租户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当多套房产需要再次支付房租时,托管公司往往已经将先前收到的房租全部收回,并准备再次这一老套路逃之夭夭。
这些公司仿佛是换装打新的棋手,搬迁至另一个城市,重拾老旧的把戏。他们招揽业务员,四处寻找可接管的房产,再以同样的方式转租并最终跑路。
对于房东而言,一旦受骗,租金往往难以追回。即便在官司中胜诉,托管公司的账户也可能空空如也。由于房东与托管公司之间签订了合同,其中包含了授权托管公司转租的条款,房东即便打赢官司也难以将租户赶出房屋,这真是让人为房东感到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