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驾车人可在交管12123平台申请登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辆。登记成功后,有权查看登记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辆的交通监视设备记录违法,并可处理无记分违法记录或登记后发生的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视违法记录。

登记规则

(1仅允许登记个人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辆,且被登记车辆必须为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2用户同时登记的非本人机动车辆不超过3辆(含3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位(含3位非车主用户登记。

登记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登记非本人机动车】,进入登记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登记”或“短信验证登记”两种方式登记非本人机动车。

登记非本人机动车

登记方式一【扫码登记】

对于个人名下的待登记机动车,车主应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登记机动车二维码;对于待登记机动车为单位名下的,单位用户需登录互联网平台后选择待登记机动车生成二维码。二维码生成后,需要登记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用户扫码验证通过后,选择与车主关系,提交登记申请。

【车主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用户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全部机动车】,选择待登记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登记非本人机动车

【登记人扫码认证】

登记非本人机动车

登记方式二【短信验证登记】

采用“短信验证登记”的,用户输入需要登记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人输入车主收到的短信验证。短信验证通过后,选择与车主关系,提交登记申请。

登记非本人机动车

来源:河南